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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2号 投稿人:凌泽轩

《禁毒,必也》

近年来,毒品泛滥,各种各样的毒品纷纷涌入市场,国家屡禁不止。毒品使无数人家破人亡,妻离子散,其危害令人闻之色变,为何仍有人趋之若鹜?这毒,又到底是什么呢?可能人们不尽了解。

古语有云“无毒不丈夫。”而此毒却非彼毒。古人说的是手段狠辣,而我们说的却是毒品。那么问题来了,毒品又是什么呢?根据统计,毒品的种类高达140多种,常见的有鸦片、海洛因、甲基苯丙胺(冰毒)、吗啡、大麻、可卡因这些。它具有强烈的致幻性和麻醉性,可以做药用,但是实际上基本被用于非法交易,长期吸食对人体有很大的摧残,令人上瘾。

那么对人民有这么大害处的毒品为何屡禁不止呢?

原因除了毒品本身蕴含大量麻醉性毒素,让人几乎无法自制地去吸食的特性,还有走私毒品行为的暴红暴利性。当年鸦片大举入境的时候就深深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身心,让军民在鸦片战争中精神不振,四肢乏力。人们一般来说都知道毒品不能沾染,但是就是受不住诱惑,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意志力足够抵御毒瘾,但是科学研究表明,毒瘾比网瘾、烟瘾、酒瘾都要强万倍,普通人的自制力理论上来说是根本无法抵抗这样的诱惑的;还有的人则是被骗吸的毒品,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。1985年,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上勇夺两金一银的健将阿惠因吸毒变得骨瘦如柴,形如‘老妪’。硕士研究生江涛因吸毒倾家荡产,变成了社会上的一个废物。数之不尽的人走上吸毒道路,基本都是走上了不归路,由此可见毒品本身的危害。再来说走私毒品的暴利性,新闻报道现在毒品交易行情,一克海洛因能卖300元人民币,小作坊制毒,原料加上制作成本不到售价10%,大规模制毒成本更是低廉,巨大的利益推动着有心之人走私贩卖毒品,以至于屡禁不止。

在笔者看来,要禁毒,首禁“交易”,多得是图利不伤身的黑心卖家,自己不吸毒却专营走私贩卖毒品,国内毒品监察越加严厉的现在,虽然不能说公安机关可以松懈,但是禁毒新的突破口可能已经不能再全部聚焦国内市场,而要聚焦海外,跨国毒品走私应列为首要警惕对象,从海关到检察院再到公安机关都要严抓狠打,把交易的源头掐住,才能更好地提高现今禁毒效率;次禁“人”,什么人?领导高官。带头的人出了问题,百事俱废,提高干部们的抗诱惑能力,我们从监管部门做起,完善监管体系,让干部们都感觉到监察,不生做非法勾当的想法,做好榜样,对基层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。倘若连干部都知法犯法,违章越宪,这“禁”也不过虚名尔。再就是坚持基层的禁毒宣传,提高人们的禁毒意识,令人们自发远离毒品,甚至检具贩卖毒品的情况,则禁止毒品交易,维护社会稳定有序有望。

实务上近几年生活上也算有了很多关于禁毒的宣传,但是打击效果和打击力度一直都不算大,明面的吸毒贩毒的窝点、交易仍然三天两头地出现,潜伏着不为人知的也绝不少。始终有人在忧愁的叹息——真的没有更好的打击吸毒的方法吗?笔者对于这个观点颇为怀疑,方法是人想出来的。邓小平说过,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用心做大胆尝试就能有新方法,相信各方各界齐心协力,提高人民对毒品的抵制,以坚持实践的精神,全面打击吸毒贩毒势在必行。

    禁毒之途,为国家繁荣富强,走向现代化必行之路,就像黑暗终究会被光明驱散一般,虽前路漫长,却理所当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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